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泓博医药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琦联系电话:010-60833007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嵩联系电话:010-60838329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0次,截至2024年末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是,截至2024年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
一致设完成,与信息披露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
1(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不适用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无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不适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5年4月24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上市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要求;并通过解读近期证监会发布的规则,讲解了资本市场近况
2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信息,重大信息的传
1.信息披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不适用
露记管理情况,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2.公司内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文件,对
部制度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不适用建立和执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问行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
3.“三及会议材料、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不适用会”运作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三会”运作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4.控股股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名册、持股比例、最东及实际不适用
新公司章程、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未控制人变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动截至2024年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
5.募集资建设完成,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保荐人对
不适用
金存放及募投项目实际运营情况进行了现场察看,对使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的内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
6.关联交不适用
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易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7.对外担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对外担保的内不适用
3保部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
公司在对外担保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内部制
8.购买、不适用度,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出售资产
在购买、出售资产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9.其他
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对外投资等相关制度,取资、风得了相关业务协议、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不适用
险投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资、委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上述业务方面存在重大托理问题。
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
等)
10.发
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发行人配合了保荐人关于2025年半年度规范不适用券服务
运作等事项的访谈,配合提供了相关资料。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
(包括经文件、财务报表,查阅了公司董事、监事、不适用
营环境、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情况,实地查看业务发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展、财务定期报告及市场信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状况、管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经营环境、业务发
理状况、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核心技术存在重大问题。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是否履行未履行承诺的原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承诺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是不适用
2.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是不适用
3.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是不适用
4.关于发生欺诈发行情形的股份买回承诺是不适用
5.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是不适用
6.关于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是不适用
7.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是不适用
8.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是不适用
9.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是不适用
10.关于补缴社保、住房公积金的承诺是不适用
11.关于股东持股情况的专项承诺是不适用
1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是不适用
13.关于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是不适用及财务资助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我公司作为保荐人受到中
5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2025年6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出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担任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人,在执业过程中未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5-12的要求对发行人经销收入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充分核查,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未按照《发行类第5号》5-15的核查要求
对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及关联方之间的异常大额资金流水、
最终流向予以充分核查,且未采取充分的替代性核查措施,获取的核查证据不足以支持其核查结论,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对发行人生产周期披露的准确性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内部追责。同时,要求投行项目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保荐业务执业规范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无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人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6(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琦李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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