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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博医药: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0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230证券简称:泓博医药公告编号:2026-034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7382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58660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738200股后的

1378484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股现金分红金额=(139586605股-1738200股)

*0.2=27569681.00元;本次实际转增股份总额为41354521股,除权后总股本为

180941126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 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计 算 的 每 10 股 派 息 ( 含 税 )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A 股 除 权 前 总 股 本*10=27569681.00/139586605*10=1.97509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利为 0.1975095元/股;按 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 中的 股 份 ) 计 算 的每 10 股 转 增 = 转 增 股份 总 额 /A 股 除 权前 总 股 本*10=41354521/139586605*10=2.962642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股转增股本比例为0.2962642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按资本公积转增前每股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975095元)/(1+0.2962642)。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1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1、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已发行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或归属、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期间,因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归属登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减少308000股。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剩余股份17382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586605股剔除已回购股

份1738200股后的1378484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

2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5日

除权除息日:2026年7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6年7月1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 月

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873泓博智源(香港)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203*****859蒋胜力

302*****482安荣昌

408*****246沈阳富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鼎蕴投资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508*****264

伙)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7月6日至登记日:2026年7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7月16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3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资本公积金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转增股本(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399477510.03%+41984321819320710.05%

高管锁定股1399477510.03%+41984321819320710.0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2559183089.97%+3715608916274791989.95%

三、股份总数139586605100.00%+41354521180941126100.00%

注:最终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注: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差异化转增股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触及1%、5%整数倍的变化情况变动前持股情况变动后持股情况占剔除公司占剔除公司回股东名称回购专用证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持股数量占总股本购专用证券账券账户中股

(股)比例(股)比例户中股份后总份后总股本股本比例比例

安荣昌107107007.67%7.77%139239107.70%7.77%

蒋胜力79170005.67%5.74%102921005.69%5.74%

叶婵娟247000.02%0.02%321100.02%0.02%

林财川200000.01%0.01%260000.01%0.01%泓博智源(香港)医药技术3169567022.71%22.99%4120437122.77%22.99%有限公司上海鼎蕴投

资管理咨询54236003.89%3.93%70506803.90%3.93%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5579167039.97%40.47%7252917140.08%40.47%

注:1.上述变动前持股情况中总股本指公司当前总股本139586605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为剔除1738200股后的137848405股;变动后持股情况中总股本指公司转增实施

完成后的总股本180941126股(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为剔除1738200股后的179202926股。

42.叶婵娟、林财川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蒋胜力的亲属,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述人员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导致的差异化转增股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安荣昌、蒋胜力及其一致行动人叶婵娟、林财川、控股股东泓博智源(香港)医

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鼎蕴投资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拥有权益

的股份比例变动触及1%、5%整数倍。变动后上述主体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九、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80941126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19元。

2、按 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计算的每 10股派息(含税)=现金分红总额/A股除权前总股本*10=27569681.00/139586605*10=1.97509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利为 0.1975095元/股;按 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计算的每 10股转增=转增股份总额/A股除权前总股本*10=41354521/139586605*10=2.962642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股转增股本比例为0.2962642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按资本公积转增前每股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975095元)/(1+0.2962642)。

3、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减持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十、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凯庆路59号12幢

5咨询联系人:李秋丽

咨询电话:021-50720100

传真电话:021-50720097-266

十一、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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