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0证券简称:泓博医药公告编号:2026-005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6日、
2025年9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备案手续,相关内容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3)。
二、《公司章程》备案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本次备案的《公司章程》个别条款措辞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调整后
第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的董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事长(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上述调整内容与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调整后并完成备案登记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