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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232 证券简称:飞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8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孙公

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最高不超过 500000万元,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孙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相关业务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2026年 5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安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或“债权人”)签署编号为 22100120260003196的《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6年 9月 18日至 2027年 9月 17日止的期间与公司全资子公司

飞沃新能源科技(吉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吉林”)办理各类融资业务

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大写:壹仟万元整)为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飞沃新能源科技(吉林)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882MABYAUG06X

3、成立日期:2022年 9月 8日

4、注册地址: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临江街经济开发区核心区(兴工路 3号)

5、法定代表人:钟猛刚

6、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飞沃吉林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9、飞沃吉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飞沃吉林最近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13864.52 9586.82

总负债 11052.71 6696.03

净资产 2811.81 2890.79

资产负债率 79.72% 69.85%

科目 2026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7718.19 22389.81

利润总额 69.02 511.46

净利润 -90.91 454.51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安市支行

2、保证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飞沃新能源科技(吉林)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 36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99%。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农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编号 22100120260003196)特此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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