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夏劲松(已离任)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在2025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交流,认真阅读会议相关材料,审议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献言献策,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2025年度(2025年1月
1日至2025年9月15日)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夏劲松,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20年5月至今,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2025年9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2025年3月,任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2022年8月至2026年2月,任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
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本人应参加4次,并亲自出席4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平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2025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认真听取了与会股
东的意见和建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决策的支持监督作用,主持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审阅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提交给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内部审计报告;并积极参与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了解行业专业人才趋势,收集相关专业人才信息,为公司做好人才储备。
2025年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届次会议内容《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年01月21日的议案》
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2025年审计部工作计划>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年02月17日《关于<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
会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年04月22日
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年8月5日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2025年04月22日《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
2025年8月27日
会第四次会议案》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5年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届次会议内容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年04月17日《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内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总经办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九、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5年9月,公司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大力支持。衷心期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保持稳健的经营态势,规范公司治理和运作,并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夏劲松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