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2 证券简称:飞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6-100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孙公
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最高不超过 500000万元,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孙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相关业务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2026年 5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债权人”)签署编号为 C261021GR4354843的《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6年 10月 21日至 2028年 12月 31日止的期间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德
飞沃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装备”)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大写:壹仟万元整)为限。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常德飞沃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MAEAAC375E
3、成立日期:2025年 2月 19日
4、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金凤街道中洲社区沅澧大道 629
号
5、法定代表人:刘杰
6、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
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8、飞沃装备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90%的股权。
9、飞沃装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飞沃装备最近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7917.87 3987.78
总负债 4751.26 1501.91
净资产 3166.61 2485.87
资产负债率 60.01% 37.66%
科目 2026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2.59 0
利润总额 -335.15 -342.94
净利润 -335.16 -342.94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2、保证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常德飞沃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 42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06%。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编号 C261021GR4354843)特此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