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2证券简称:飞沃科技公告编号:2026-044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8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陬市镇东新路飞沃科技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友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会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5名,代表股份共计38330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614%。其中中小投资者共122名,代表股份共计90008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14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共计335706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08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股份47593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26%。
4、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313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7%;反对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984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0%;反对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9%;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315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反对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
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986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7%;反对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2%;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313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0%;反对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984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1%;反对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9%;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313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0%;反对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984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1%;反对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9%;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313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7%;反对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984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0%;反对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9%;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313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7%;反对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984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0%;反对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9%;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86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24%;反对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7%;
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86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4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4%;反对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7%;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313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7%;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2%;
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984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0%;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0%;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313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5%;反对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
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984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9%;反对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1%;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
5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985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3%;反对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7%;
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985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3%;反对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7%;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313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7%;反对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984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0%;反对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9%;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6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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