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2证券简称:飞沃科技公告编号:2026-046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424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公司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分派”)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42400股后的74919947股为基数,以公司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
29967978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
若公司在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股权
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即维持每10股转增4股的比例),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2、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10股
转增股数=转增股份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29967978股
÷75162347股×10股=3.987099股(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参考价=除权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除权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0.3987099)。
公司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一、股东会审议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1、2026年5月8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的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暂以截至《关于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7516234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42400股的股本74919947股测算),以公司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9967978股后的股本,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5130325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若公司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
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即维持每10股转增4股的比例),相应调整转增总额。
2、自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因存在计算尾数差异,对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做出1股调整:合计转增
股本总数由29967979股变更为29967978股,公司总股本变更后由原定的
105130326股调整为105130325股,其余转增调整规则保持不变。
4、本次实施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距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242400股后的74919947股为基数,以公司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9967978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
本次权益分派前本公司总股本为75162347股,本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105130325股。
2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日
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
除权日:2026年5月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本次所转股于2026年5月1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5月19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比例转增股份数比例
股份数(股)股份数(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3049508240.57121980324269311440.6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466726559.43177699466243721159.39
三、总股本75162347100.0029967978105130325100.00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05130325股摊薄计算,2025年度每股收
益为0.36元。
32、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10股
转增股数=转增股份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29967978股
÷75162347股×10股=3.987099股(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参考价=除权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除权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0.3987099)。
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公司/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陬市镇东新路
咨询联系人:刘志军、陈柯臻
咨询电话:0736—6689769
传真电话:0736—6676869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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