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2证券简称:飞沃科技公告编号:2026-070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由155万股调整为217万股,授予价格由13.73元/股调整为9.81元/股。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
12、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9日通过公司公告栏张贴方式向全体员
工公示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2025年5月9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
4、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7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报告。
7、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8、2026年7月27日与2026年7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符合限制性
2股票归属条件发表了明确意见,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42400股后的74919947股为基数,以公司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9967978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5130325股。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8日,
除权日为2026年5月19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
划》第十章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
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本激励计划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55万股,根据公式计算,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5×(1+0.4)=217万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原授予价格为13.73元/股,根据公式计算,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313.73/(1+0.4)=9.81元/股。
三、关于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对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以及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155万股调整至
217万股,授予价格有13.73元/股调整至9.81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本次调整激励对象人数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次归属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4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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