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3证券简称:盛帮股份公告编号:2025-029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
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范德波、付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黄丽;公司监
事余全胜、邹兴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范德波持有公司股份4689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9241%),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7225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2310%)。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付强持有公司股份4200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8277%),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50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2069%)。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黄丽持有公司股份1449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2856%),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225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0714%)。
公司监事余全胜持有公司股份701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1381%),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525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0345%)。
公司监事邹兴平持有公司股份640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1261%),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0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0315%)。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范德波、付强、黄丽、余全胜、邹兴平《关于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至目前,股东范德波、付强、黄丽、余全胜、邹兴平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减持股数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比例(元/股)(股)
范德波集中竞价交易2025/6/25-2025/6/2554.591170000.2306%
付强集中竞价交易2025/6/25-2025/6/2754.961049000.2067%
黄丽集中竞价交易2025/6/25-2025/6/2654.43361500.0712%
余全胜集中竞价交易2025/6/25-2025/6/2555.00170000.0335%
邹兴平集中竞价交易2025/6/25-2025/6/2656.20159000.0313%
注:减持比例系减持股数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占总股本比股数占总股本比
(股)例(股)例
合计持有股份4689000.9241%3519000.6935%
范德波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72250.2310%2250.0004%
有限售条件股份3516750.6931%3516750.6931%
合计持有股份4200000.8277%3151000.6210%
付强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50000.2069%1000.0002%
有限售条件股份3150000.6208%3150000.6208%合计持有股份1449000.2856%1087500.214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62250.0714%750.0001%黄丽
有限售条件股份1086750.2142%1086750.2142%
合计持有股份701000.1381%531000.1046%
余全胜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75250.0345%5250.0010%
有限售条件股份525750.1036%525750.1036%
合计持有股份640000.1261%481000.0948%
邹兴平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0000.0315%1000.0002%
有限售条件股份480000.0946%480000.0946%
注:占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数量已剔除回购股本数量。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范德波、付强、黄丽、余全胜、邹兴平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范德波、付强、黄丽、余全胜、邹兴平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
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股东范德波、付强、黄丽、余全胜、邹兴平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股东范德波、付强、黄丽、余全胜、邹兴平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