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5证券简称:华康洁净公告编号:2026-099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根据《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8.00
元/股调整为17.81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五)2026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价格调整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5月22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当时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403400股后的1043734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20874693.2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息除权参考价=除息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息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936843元/股。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派息对应的调整公式为: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P0-V=18.00元/股-0.1936843元/股≈17.81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经过本次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8.00元/股调整为
17.81元/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因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及归属人数、归属数量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