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5 证券简称:华康洁净 公告编号:2026-116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含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82.36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
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7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8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 年 9 月 21 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812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46.59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46.99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8496101.1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
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