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5证券简称:华康洁净公告编号:2025-073
转债代码:123251转债简称:华医转债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
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含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7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8.0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数
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6 日、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03)。
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7.95元/股(含),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27.95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788909股至2504472股,占公司总股本
105600000股的比例约为1.6940%至2.3717%,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
限的调整,自2025年5月2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截至2025年6月13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3%,且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2024年11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238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按照上述规定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6月13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5年6月1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40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7.07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3.9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9989757.6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资金总额上限,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未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力和未来发展等
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未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2025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因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168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2025年6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变动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阳光人寿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57715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55%。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阳光人寿本次
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完成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公司股本预计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3403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22%,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
本次回购前本次回购后股份类别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5464800051.75%5805140054.97%
其中:已回购股份00.00%34034003.22%
无限售条件股份5095200048.25%4754860045.03%
总股本105600000100.00%105600000100.00%
注:本次回购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3403400股,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根据公司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做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