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通动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软通动力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52.941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3002.3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231.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10日出具的
中汇会验[2022]0626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根据《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199920.54199920.54
行业数字化转型产品及解决方案项目55979.4655979.46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7857.1017857.10
数字运营业务平台升级项目10680.5810680.58
集团人才供给和内部服务平台升级项目6272.926272.92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59289.4059289.40
合计350000.00350000.00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和2022年9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交付中心新建和扩建项目中的深圳交付中心(扩建)项目、广州交付中心(扩建)项目和东莞交付中心(扩建)项目三个
子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并将募集资金45762.46万元(含部分利息净额)用于深圳交付中心(新建)项目。具体情况参见公司2022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和2024年5月1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行业数字化转型产品及解决方案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减少2600.00万元,将数字运营业务平台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减少2879.00万元,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 5479.00万元,全部用于软通天璇MaaS大模型服务平台升级项目。具体情况参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和2024年12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对北京交付中心扩建项目、杭州交付中心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金额进行调整,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20320.92万元(含部分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净额),用于软通东南总部大楼项目的建设。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发布的《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金额为84231.79万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5日和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5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8%。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发布的《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3760.00万元超募资金建设北京总部大楼数字化改造项目。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年10月27日披露的《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 iPSA 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 7560.00万元超募资金建设 iPSA 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 2023 年 2月16日披露的《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 iPSA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1日和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之子项目南京软件与数字技术服务交付中心扩建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该项目,即原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变,追加超募资金
47911.79万元建设该项目,调整后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62632.93万元。
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发布的《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三、本次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为了优化项目资源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更贴合实际业务需求,进一步提升交付中心的综合服务能力与运营质量,公司拟对“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募投项目子项目武汉交付中心新建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原募集资金投现募集资金投募集资金增减项目类别原投资总额入金额入金额金额
1工程建设费用776167700.00776167700.00783434551.047266851.04
1.1房屋建设费
739565200.00739565200.00739565200.000.00
用
1.1.1场地购置
232765200.00232765200.00178460032.05-54305167.95
费用
1.1.2场地土建
506800000.00506800000.00561105167.9554305167.95
费用(含装修)
1.2设备及软件
36602500.0036602500.0043869351.047266851.04
购置费用
1.2.1硬件购置
29633200.0029633200.0043401451.0413768251.04
费用
1.2.2软件购置
6969300.006969300.00467900.00-6501400.00
费用
2项目建设及其
3498600.003498600.000.00-3498600.00
他费用
2.1交付中心运
3498600.003498600.000.00-3498600.00
营管理费用
3预备费51463200.0051463200.0047694948.96-3768251.04
合计831129500.00831129500.00831129500.000.00
武汉交付中心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本次主要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优化内部投资结构,具体包括:(1)将“场地购置费用”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场地土建费用(含装修)”;(2)根据项目建设情况,调减“软件购置费用”、“运营管理费用”及“预备费”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相应增加“硬件购置费用”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并将项目建设所需的智能化设备和软件、配套设施、展厅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纳入“硬件购置费用”范围。本次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武汉交付中心的办公环境,增强智能化支持功能,完善配套服务体系,从而持续提升该项目的交付能力与客户服务体验。
在募投项目不变更的情况下,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决议范围内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实际需要对募投项目投资预算进行调整并合理安排项目支出。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是综合考虑募投项
目实际建设情况后作出,有利于推进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五、本次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因此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是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后作出,有利于推进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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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许杰谌泽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