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9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3661号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科技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和顺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和顺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和顺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和顺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9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和顺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和顺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第2页共9页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6.69 元,共计募集资金 113380.00 万元,坐扣承销费用9763.00万元(含税,其中包含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552.6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3617.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62.1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1807.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9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01807.49
项目投入 B1 86962.4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837.14
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3 4104.07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4930.44
第3页共9页项目序号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53.70
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3
项目投入 D1=B1+C1 101892.9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190.84
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 4104.0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1.3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36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平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临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4月6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临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第4页共9页超募资金投向
1.永久补充流动
27228.739924.8429924.84109.90[注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资金
2.碳纤维项目13100.005005.6013108.31100.06[注1]2026年[注2]不适用不适用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
40328.7314930.4443033.15106.71
计
合计-61478.7699188.4814930.44101892.90----未达预计效益情况及原因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5383.89万元,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系公司所处行业产能供需不平衡,相关产品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滑等影响,导致该项目实现的利润未达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第7页共9页1.公司超募资金净额为40328.73万元。
2.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根据公司2023年3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4月20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暂无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根据公司2024年4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5月13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暂无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根据公司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剩余超募资金7228.73万元,及相应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2649.04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9924.84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超募资金用于碳纤维项目的情况:
1)根据公司2023年11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2023年11月27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把握石墨纤维全球市场发展机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8100.00万元与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从事 M级石墨纤维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2)根据公司2025年4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5月9日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建设碳纤维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子公司建设高性能碳纤维项目,公司占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的90.8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3108.31万元用于碳纤维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第8页共9页根据公司2022年3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512.84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根据公司2025年4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的相关产品均已到期赎回。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4年5月6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4088.83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铺底流动资金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前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104.07万元(含银行理财及利息收入净额)。节余募集资金形成原因主要系:1.公司在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2.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1.36万元,存放于银行活期存款账户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碳纤维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较调整后金额分别多出2696.11万元、8.31万元,系将募集资金理财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投入所致
[注2]截至2025年12月31日,碳纤维项目现阶段房屋建筑物已竣工投入使用,碳化车间试车、纺丝及聚合车间设备已到货未调试到位,预计2026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