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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237证券简称:和顺科技公告编号:2026-028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兴碳纤维”)未来12个月内向相关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项目贷款和综合授信额度按照

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5 日和 2025年 1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3年12月12日

3、法定代表人:范和强

4、注册资本:人民币21800万元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4MA8GFMNQ7P

6、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经七路299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纤维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技术进出

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股东方股权比例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0.8349%

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1651%

合计100.00%

9、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68534504.37704511250.17

负债总额63007605.03493625785.94

净资产105526899.34210885464.23项目2024年度2025年度

营业收入0.008849.56

净利润-2349892.7-4641435.11经查询,和兴碳纤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及和兴碳纤维少数股东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城东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26MRB174、26MRB175,为和兴碳纤维提供最高额分别为不超过 3000万的保证。

以上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及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和兴碳纤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8800万元;本次担

保发生后,公司及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和兴碳纤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1800万元。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1、保证人: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城东支行

3、债务人: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

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6、保证担保范围: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

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保证人按对债务人的持股比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最高债权限额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和相应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其他事项:保证人按对债务人的持股比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公

司及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债务人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90.8349%、9.1651%,即在本合同项下承担最高债权限额分别为债权最高本金限

额等值人民币贰仟柒佰贰拾伍万零肆佰柒拾元整、贰佰柒拾肆万玖仟伍佰叁拾元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额度为6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14052447.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8.3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总资产的比例为32.3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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