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有投资者向瑞泰新材(301238)提问:董秘,您好!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12亿元)。如果半年后,这些可交换债券换股的话,是控股股东的持有股份换给投资机构吗?换股后,控股股东的持有股份总数相应减少?是这样吗?如果换股后,控股股东的持有股份不减少,那么瑞泰新材的总股本7.333亿股会增加?到底是哪种方式?谢谢
1月27日公司回答表示:投资者您好!控股股东江苏国泰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已于近日发行完成,进入换股期后(即2026 年7月24日至2029年1月22日止),债券持有人如选择换股,取得的瑞泰新材股票来源于控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部分股份已办理质押)。若发生换股,控股股东的持股数量将相应减少、持股比例相应下降。本公司总股本不因可交换债换股而发生变动。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