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8证券简称:瑞泰新材公告编号:2025-014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郭军先生、李建中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四名,实际出席监事四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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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瑞泰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瑞泰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01954593.5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3.47%;
实现营业利润167371490.0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2.7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4600941.21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1.86%。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数)84600941.21元,母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
91231037.3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91231037.31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9123103.7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76893812.27元,减去2024年派发的2023年度股息
14666666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412335085.85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47951511.05元。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12335085.85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规划和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33333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33333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未来在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发生总股本变动的情况,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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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新材: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良好的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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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新材: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瑞泰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鉴于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出于谨慎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根据公司现有资金情况及使用计划安排,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类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大额存单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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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华荣化工新建实验楼和现有环保设施提升项目”“宁德华荣年产8万吨新材料项目”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9485.3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