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8证券简称:瑞泰新材公告编号:2026-038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中信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派康昊昱先生、庞雪梅女士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法定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信证券仍需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原保荐代表人庞雪梅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陈祉逾先生(简历附后)接替庞雪梅女士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康昊昱先生、陈祉逾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庞雪梅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
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九日附件:陈祉逾先生简历
陈祉逾先生,男,保荐代表人,曾主持和参与了九目化学北交所上市项目、如鲲新材首次公开发行项目、海湾化学首次公开发行项目、江瀚新材首次公开发
行项目、瑞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项目、锡南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项目、芯海科技首
次公开发行项目、中润新材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宏伟供应链首次公开发行项目、
天洋新材非公开发行、明阳智能非公开发行、新奥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杭钢股份
重大资产重组、九目化学新三板挂牌项目等,并参与过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财务顾问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