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8证券简称:瑞泰新材公告编号:2026-012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立信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办法》”)
相关规定,公司经邀请招标程序,拟聘任上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服务。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上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113名、注册会计师55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1名。
3、业务规模
上会2025年业务收入(经审计)6.9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8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38亿元。
2025年度上会为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0.74亿元。主要
服务行业为采矿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上会未提取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1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且职业风险
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上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同时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2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开始从事上开始为本公司
注册会计师开始在本所项目姓名市公司审计提供审计服务执业时间执业时间时间时间项目合伙人李莉2017年2011年2021年2026年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徐杰2023年2020年2024年2026年质量控制复核人唐慧珏2000年1996年1996年2026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莉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4年、2025年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顾徐杰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4年、2025年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唐慧珏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024年、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5年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2、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亦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5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140万元(不含税,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较上年审计费用无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2026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工作量确定报酬并与上会签订相关协议。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9年,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按照《选聘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鉴于立信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公司拟变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上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变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由于公司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文件的议案》,确定了选聘的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
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的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上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拟变更上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
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