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
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1045568.03元,同比下降2.42%;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22370949.97元,同比上升162.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4641867.17元,同比下降191.37%。
基于2025年度现场检查,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1、提请公司关注资产减值的合理性、行业政策及市场波动风险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并积极做好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措施。
附件:《定期现场检查报告》1(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之签章页)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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