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8证券简称:瑞泰新材公告编号:2026-047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33333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68666659.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期。本次不送红股,不
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未来在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发生总股本变动的情况,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故
本次利润分配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公司拟于2026年内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中期分红,以届时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简化分红程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一)董事会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超过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数)为180898880.92元,母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52015336.40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622461514.96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89855665.06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
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589855665.06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规划和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
拟以现有总股本733333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68666659.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期。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若未来在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发生总股本变动的情况,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三、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公司资产负债率长期处于较低水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综上所述,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公司
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本次中期分红安排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资本支出能力,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