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8证券简称:瑞泰新材公告编号:2026-035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张子燕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拟聘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张子燕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相同,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产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结合相关规章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相同。选举出各专门委员成员(各委员简历附后)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张子燕先生、贾金平先生、单锋先生组成,张子燕先生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由张健先生、贾金平先生、周钧明先生组成,周钧明先生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由张子燕先生、周钧明先生、单锋先生组成,单锋先生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健先生、贾金平先生、周钧明先生组成,贾金平先生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聘任郭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相同,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聘任王晓斌先生、朱晓新先生、王一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卫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上人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相同,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黄卫东先生为财务总监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提名,聘任王晓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
第三届董事会相同,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钱亚明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相同,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提名,聘任许烨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
第三届董事会相同,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七项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三日附件:任职人员简历
张子燕先生:1964年01月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
1980年12月至1994年4月历任沙洲县外贸公司业务员,张家港市外贸公司业
务员、副科长,张家港市纺织品进出口公司科长、副经理,期间1983年至1986年脱产学习。1994年4月至2004年5月历任香港钟山公司张家港部经理,香港海坤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1995年2月至2018年2月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期间1996年9月至2016年4月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张子燕先生现兼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国泰华鼎投
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江
苏国泰汉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华博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
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国泰国贸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
泰国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
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国绵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华盛实
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树培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张家港国泰超威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国裕有限公司董事、苏韵国际有限公司董
事、BRIVISIONPTE.LTD.董事、衢州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国泰邦
特富商贸有限公司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衢州瑞泰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华欣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2026年6月12日,张子燕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张子燕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即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联关系:现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
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子燕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张子燕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故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张健先生:1982年07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08年至今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职员、贸易发展
部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职工代表监事、董事。2016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和信息化总监(公司高管)。现任本公司董事。
张健先生现兼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秘,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保税区鑫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家港保税区国成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市国泰公益基金会理事长,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国泰华欣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华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国贸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国绵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2026年6月12日,张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张健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即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关
系:现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家港市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健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张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故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贾金平先生:1961年07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1986年7月至1999年10月历任上海交通大学应用化学系实验室主任、讲师、副教授、教授;1999年11月至2018年4月任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8年5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2026年6月12日,贾金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贾金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即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贾金平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贾金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故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周钧明先生:1962年08月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秘书、教务处副处长,上海交电家电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新路达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2012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百川股份(002455)独立董事,2016年1月至2019年10月任新致软件(688590)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任上海沪工(603131)独立董事,2018年4月至2020年6月任锦和商管(603682)独立董事。现兼任新华传媒(600825)独立董事、诚达药
业(301201)独立董事、瀚博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2026年6月12日,周钧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周钧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即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钧明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周钧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故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单锋先生:1975年07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于2001年至今历任南京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曾在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于2024年1月至2025年1月在新疆金泰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目前在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顾问,兼任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2026年6月12日,单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单锋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即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实际控制人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单锋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单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故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郭军先生:1971年08月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93年
9月至1998年4月历任张家港市对外贸易公司业务员,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轻工
工艺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员;1998年5月至2016年12月,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科
长、机电分公司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23年7月,历任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董事;2010年10月至2016年6月任江苏国泰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12月至2015年4月历任张家港市亚源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13年12月至今历任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
2017年4月至2020年6月,历任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
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监事会主席。2020年6月至2025年9月任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12月至2025年4月担任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2023年11月至
2025年12月担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5年9月至2026年
6月任本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郭军先生现兼任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国泰超威新能
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衢州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锂宝新
材料有限公司监事、上海超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截至2026年6月12日,郭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郭军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即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关
系: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与本公司实际控
制人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郭军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郭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故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晓斌先生:1973年01月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国际商务师,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华进出口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
业务员、科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华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9月至2016年4月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0月至2021年7月历任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2013年2月至今任张家港市国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非分管经营业务)兼董事会秘书。
王晓斌先生现兼任张家港市国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国泰华
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紫金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保税区凯利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衢州国泰
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泰瑞联腾
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2026年6月12日,王晓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王晓斌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即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晓斌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王晓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故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朱晓新先生:1978年02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2001年12月至2022年10月历任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业务员、营销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2年12月至2026年6月历任本公司市场总监、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朱晓新先生现兼任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宁德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自贡国泰华荣新材
料有限公司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国泰华荣(波兰)有限责任公司管理
委员会主席、国泰华荣(韩国)有限会社法人代表、衢州瑞泰新材料有限公司董
事长、锂赛特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2026年6月12日,朱晓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朱晓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即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晓新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朱晓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故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一明先生:1968年12月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90年至今历任江苏国泰业务员,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董事长,宁德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贡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国泰华荣(波兰)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委员会主席、国
泰华荣(韩国)有限会社法人代表、衢州瑞泰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瑞泰
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截至2026年6月12日,王一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王一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即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一明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王一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故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黄卫东先生:1977年03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部员工、副经理,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江苏国泰华博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信贷业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江苏国泰慧通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江苏国泰力天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国泰缅甸服装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财务中心主任,国泰缅甸服装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江苏国泰海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黄卫东先生现兼任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泰瑞联腾供应
链有限公司监事、自贡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宁德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
公司监事、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家港保税区国泰睿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2026年6月12日,黄卫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黄卫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即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实
际控制人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卫东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黄卫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故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钱亚明先生:1978年10月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部职员、投资部投资专员、办公室主任助理、综合业务部副总经理;张家港
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江苏国泰华盛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漫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泰邦特富商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总经理、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兼任衢州瑞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2026年6月12日,钱亚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钱亚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即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钱亚明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钱亚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故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许烨女士:1989年02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历任张家港市国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风控部员工、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审查与证券事务部职员、科长助理、副科长。2021年1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任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2026年6月12日,许烨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许烨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即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实际控制人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烨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许烨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故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