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汤华东)
2025年度,本人作为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严谨认真、勤勉尽责、诚实独立的原则,通过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谨慎审核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作用等方式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汤华东,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法硕士学位。中国国际经济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和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曾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律系讲师、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上海欧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和专职律师,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和专职律师。现任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会2次,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以现场、通讯等方式参加了公司全部董事会及股东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况。
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2025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参加董事会情况东会情况独立董是否连本年应事姓名以通讯续两次出席股参加董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次方式参未亲自东会的事会次席次数席次数数加次数参加会次数数议汤华东88500否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各个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
2025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出席了2次会议,无
授权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拟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人员、以及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料,审查了其任职资格,认为拟选举或聘任人员均符合担任相应职务的相关规则要求,并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出席了该次会议,无授权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议。
3、审计委员会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无
授权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等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予以督促,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4、战略委员会
2025年,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未发生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的情形。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出席了该次会议,无
授权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保持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一方面,定期听取内部
审计部门各季度的工作总结汇报,并基于提出意见与建议,以促进公司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及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深化;另一方面,在公司年度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先后组织了2次沟通会,围绕年度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及初步审计结果等进行了充分交流,及时掌握审计进度,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财务情况。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认真履行职责,在对董事会议案
做出决策前,仔细审阅相关议案资料,详实听取公司相关人员的汇报,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此外,本人还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就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时向公司核实,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董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相关制度开展工作,通过参加董
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及实地参观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及子公
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实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建设与战略项目推进情况,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现场沟通,及时掌握公司动态,针对公司运营治理中的相关事项结合自身专业经验提出意见及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15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公司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给予了充分的配合与支持,能够及时、完整地提供所需的会议资料与经营信息,认真听取并积极回应本人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为本人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就报告编制的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核。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层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控制。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相关议案已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经本人及独立董事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及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于2025年11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其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聘任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同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
特此公告。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汤华东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