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CHEN PENGHUI)
2025年度,本人作为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严谨认真、勤勉尽责、诚实独立的原则,通过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谨慎审核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作用等方式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5年届满,本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也
已达六年,因此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他任何职务。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CHEN PENGHUI(陈鹏辉),1972年出生,美国国籍,硕士学历。曾任尚华医药集团首席运营官、首席财务官、总裁,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医疗基金任负责人、董事、总经理,红杉资本中国基金合伙人。现任博睿瑜业(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曾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会2次,
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以通讯方式参加了公司全部董事会及股东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2025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参加董事会情况东会情况独立董是否连本年应事姓名以通讯续两次出席股参加董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次方式参未亲自东会的事会次席次数席次数数加次数参加会次数数议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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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GHUI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推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工作开展。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共召集并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未有委托他
人出席或缺席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议;日常本人亦持续关注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认真开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战略委员会
2025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出席了1次会议,无
授权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事项进行了研究,并根据现有的战略规划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出建议。希望公司及时把握市场行情及机遇,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为公司股东和投资者创造更高的价值。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本人出席了该次会议,不
存在授权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议并同意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持续加强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一方面,按时听
取内部审计部门各季度的工作总结汇报,并据此提出意见与建议,推动公司提升风险防控水平、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另一方面,在2024年度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共召开2次沟通会议,就年度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及初步审计结果等展开充分讨论,及时跟进审计进展,确保审计报告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在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前,均对相关材料进行细致审阅,全面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说明,并依据自身专业素养,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确保履职过程中的独立性。与此同时,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积极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交流,对于他们所关心的问题,及时向公司核实确认,全力维护公司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董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听取了公司经营情
况的汇报,特别关注管理层对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本人立足专业背景,主动了解眼科医疗行业动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现场沟通,并通过书面或者口头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不定期沟通与密切联系,把握行业发展形势及公司经营情况,并从专业投资机构角度提出相关见解和建议。公司管理层对于本人给出的建议,给予了高度重视并积极作出回应。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监管要求,在2025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13天,现场工作时间达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真实、全面的提供信息,虚心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未发生拒绝、阻碍或者隐瞒有关信息、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等不当行为。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
作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层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控制。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确保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上述相关议案经本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四)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定价原则,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相关议案已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经本人及独立董事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审议与表决程序均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合理且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重大事件进展等情况,及时与相关方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职责,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性和科学性,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任期届满,本人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的悉心配合与大力支持,衷心祝愿公司未来取得更辉煌的成绩。
特此公告。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CHEN PENGHUI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