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预留授权日)的核查意见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创智能”或“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符合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的《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核心骨干人员,均
与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务关系并签订相关协议。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上述审核后,认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以 2026年 9月 23 日作为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权日,向 24名激励对象授予 50.375万份股票期权,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26.01元/份。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 9月 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