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48证券简称:杰创智能公告编号:2026-041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审慎、客观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
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1月末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
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完成时间将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计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时,以截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预案公告之
日公司总股本153705000股为基数,不考虑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解除限售及稀释等影响,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后续期间除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之外的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公司总股本的影响;
4、假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46111500股,募集
资金总额(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为196506.88万元。本次发行最终的发行价
1格、发行数量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注册批复、投资者认购
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确定。
5、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1367.3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8.54万元。假设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25年度相应财务数据基础上按照-10%、0%、1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
上述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6、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结果如下:
2025年度2026年度/2026年12月31日(假设)
项目/2025-12-31(假设)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15370.5015370.5019981.65
假设一: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净利润相较于2025年数据下降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1367.351230.621230.62润(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58.54-64.39-64.39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900.08010.078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非)-0.0038-0.0042-0.00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900.08010.07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非)-0.0038-0.0042-0.0041
假设二: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相较于2025年数据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1367.351367.351367.35
22025年度2026年度/2026年12月31日(假设)
项目/2025-12-31(假设)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润(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58.54-58.54-58.54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900.08900.08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非)-0.0038-0.0038-0.00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900.08900.08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非)-0.0038-0.0038-0.0037
假设三: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净利润相较于2025年数据增加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1367.351504.091504.09润(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58.54-52.69-52.69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900.09790.095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非)-0.0038-0.0034-0.00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900.09790.09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非)-0.0038-0.0034-0.0033注:对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预计2026年基本每股收益有一定下降,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转化为公司盈利能力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股东回报将仍然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在短期内无法与公司净资产增长保持同步,存在短期内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优化业务结构,提高行业地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详见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之“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3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本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是公司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而做出的重要布局,有利于适应行业需求,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为经营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持。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将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水平,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了详细的论证。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都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公司具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执行能力,具体详见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部分。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根据《公司章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不断提高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同时,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经营和管控风险,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二)稳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其顺利实施将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实力,提供资金保障,提升公司的影响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充分做好募投项目开展的筹备工作;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稳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已经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保障投资者利益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已经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并制定了《未来
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六、关于保证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相关主体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5(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
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6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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