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48证券简称:杰创智能公告编号:2026-044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
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一)2026年4月2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51号)。
1、具体内容
2026年1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710万元至3830万元。
2026年3月31日,你公司披露《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5年净利润为800万元至1200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修正公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1.4条、第5.1.1条、第6.2.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2、整改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监管函所提到的问题高度重视,充分吸取本次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事件中的不足与教训,在今后的经营管理中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合法合规意识,充分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促使公司健康、持续、稳定、规范发展,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经自查,除上述事项外,最近五年内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