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2证券简称:同星科技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6年2月11日下午14:30
(二)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889号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张良灿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123300556股,占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星科技”)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6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1228832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1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417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55605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51432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9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0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417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6%。
(三)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3279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121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弃权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39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48%;反对12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7%;弃权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32773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2%;反对121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37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5%;反对12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7%;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3276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121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弃权120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36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50%;反对12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7%;弃权120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周剑峰、童智毅
(三)见证律师认为,同星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