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2证券简称:同星科技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年度:2025年度
(二)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8582054.4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1695539.99元,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169554.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4515106.36元,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63764025.45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3764025.45元。
(三)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公司拟以2025年年末总股本1692254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0307052.8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四)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0307052.80元(含税),占2025年度
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8.7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0307052.8029000000.006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108582054.40126801063.95119411654.09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45828764.5834610898.3735934525.28
营业收入(元)1286023159.071133533266.86980065534.4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504515106.3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463764025.45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是□否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109307052.8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118264924.1467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109307052.80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6374188.23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3.42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是□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
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本预案的实施使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具备合理性。
2、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等财务报表项
目情况:
单位:元项目2025年12月31日占总资产比例2024年12月31日占总资产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80462979.514.29%134195678.517.91%衍生金融资产(套期0000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0000其他债权投资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2000000.000.64%00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0000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
费、合同取得成本等0000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合计92462979.514.93%134195678.517.91%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