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5证券简称:通力科技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
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上午9:15,结束
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瑞安市江南大道3801号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项献忠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77人,代表股份8195112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5.3227%。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8人,代表
股份8160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5.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共69人,代表股份35112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3227%。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70人,代表股份1695072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580%。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
134395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2352%。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共69人,代表股份
35112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3227%。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939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8%;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3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57%;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8%;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81939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52%;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2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62%;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8%;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937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8%;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0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82%;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8%;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937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8%;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0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82%;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8%;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81939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3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39%;反对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3%;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93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5%;反对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1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36%;反对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3%;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81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36%;反对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3%;
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1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36%;反对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3%;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1%。关联股东通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项献忠、温州通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项建设、陈荣华、蔡雨晴、项献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79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97%;反对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2%;
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79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97%;反对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2%;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1%。
关联股东通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项献忠、温州通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项建设、陈荣华、蔡雨晴、项献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935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0%;反对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79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97%;反对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2%;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936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7%;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0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23%;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8%;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935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反对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79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56%;反对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3%;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1%。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张永丰律师、黎沁菲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