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6证券简称:华融化学公告编号:2025-0025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4月
14日15:30在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号楼18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0人,代表股份35903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9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5828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4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8人,代表股份74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9人,代表股份1523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448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7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8人,代表股份74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1%。3.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提案同意反对弃权提案名称表决结果表决情况编码注1注2注1注注注股份数占比股份数占比2股份数1占比2经出席会议有表决
总表决结果35890050099.9628%360000.0100%974000.0271%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权股份总数的半数
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以上同意,本议案
1510050099.1243%360000.2363%974000.6394%
东表决结果通过经出席会议有表决
总表决结果35889490099.9613%410000.0114%980000.0273%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作报告》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以上同意,本议案
1509490099.0876%410000.2691%980000.6433%
东表决结果通过经出席会议有表决
总表决结果35889540099.9614%405000.0113%980000.0273%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作报告》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以上同意,本议案
1509540099.0908%405000.2659%980000.6433%
东表决结果通过经出席会议有表决
总表决结果35889490099.9613%410000.0114%980000.027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权股份总数的半数报告》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以上同意,本议案
1509490099.0876%410000.2691%98000股0.6433%
东表决结果通过经出席会议有表决
总表决结果35889440099.9611%405000.0113%990000.0276%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权股份总数的半数报告》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以上同意,本议案
1509440099.0843%405000.2659%990000.6499%
东表决结果通过经出席会议有表决
总表决结果35889000099.9599%426000.0119%1013000.0282%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权股份总数的半数
方案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以上同意,本议案
1509000099.0554%426000.2796%1013000.6650%
东表决结果通过经出席会议有表决
总表决结果35889200099.9605%411000.0114%1008000.0281%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权股份总数的半数
方案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以上同意,本议案
1509200099.0685%411000.2698%1008000.6617%
东表决结果通过经出席会议有表决
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总表决结果1509290099.0744%410000.2691%1000000.6564%权股份总数的半数
8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
其中:中小股以上同意,本议案注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31509290099.0744%410000.2691%1000000.6564%东表决结果通过经出席会议有表决
总表决结果35889200099.9605%409000.0114%1010000.028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权股份总数的半数
9
方案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以上同意,本议案
1509200099.0685%409000.2685%1010000.6630%
东表决结果通过经出席会议有表决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总表决结果35889340099.9609%405000.0113%1000000.0279%权股份总数的半数
10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
其中:中小股以上同意,本议案方案的议案1509340099.0777%405000.2659%1000000.6564%东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总表决结果35889260099.9606%405000.0113%1008000.0281%经出席会议有表决的议案权股份总数的半数
其中:中小股
1509260099.0725%405000.2659%1008000.6617%以上同意,本议案
东表决结果通过经出席会议有表决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总表决结果35887290099.9552%591000.0165%1019000.0284%权股份总数的半数
12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其中:中小股以上同意,本议案的议案1507290098.9431%591000.3880%1019000.6689%东表决结果通过
注1:有表决权股份数
注2: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注3:关联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刘志广律师与郑榕鑫律师见证,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