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人”)作为普蕊
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蕊斯”、“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普蕊斯2025年度(“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5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80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702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1632442.6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30367557.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12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3767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63036.76
减: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5939.59
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283.91
减: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4000.00
1其中,于2022年9月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10863.61万元
1项目金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5381.08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45939.59万元。其中,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43715.76万元,报告期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2223.83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5381.08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4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支行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
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临床试验站点扩建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应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补充流动资金”相应募集资金亦已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临床试验站点扩建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相应银行及保荐
2人分别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12月
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状态
31日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
普蕊斯2162301001002962830.00已注销支行
普蕊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81102010144014177574807.43正常
普蕊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2193728261010610573.65正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普蕊斯10012359293001577510.00已注销市黄浦支行
合计15381.0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2年5月31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863.61万元,自筹资金不涉及银行贷款,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535.81万元,合计金额为11399.42万元。
本次置换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于2022年9月5日出具了《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5657号)。
3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根据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各项税费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造成公司操作不便且影响支付效率。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
民币85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预计年化收益率产品名称发售机构金额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收益类型
(%)
结构性存款招商银行4000.002025/12/122026/1/12保本浮动收益1%-1.5%
4注:2025年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合计298.70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
性产品产生的收益为252.92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金额15381.08万元;结构性存款4000.00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6年2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大数据分析平台项目”进行延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7年4月30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普蕊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
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普蕊斯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
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人对普蕊斯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6(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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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徐妍薇李皓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4月27日
7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63036.76募集资金总2223.83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募集资金总45939.5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额项目可是否已变截至期末投截至期末累项目达到预本年度是否达行性是
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资进度(%)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计投入金额定可使用状实现的到预计否发生
(含部分诺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3)=(2)/
(2)态日期效益效益重大变
变更)(1)化承诺投资项目
2024年4月
1.临床试验站点扩建项目否24415.5519000.000.0019270.22101.42%不适用不适用否
30日
2027年4月
2.大数据分析平台项目否10218.129036.761860.904781.3352.91%不适用不适用否
30日
2027年4月
3.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否15578.9615000.00362.931395.889.31%不适用不适用否
30日
84.补充流动资金否20000.0020000.000.0020492.16102.4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70212.6363036.762223.8345939.5972.88%----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合计-70212.6363036.762223.8345939.5972.88%----
2026年2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大数据分析平台项目”进行延期。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大数据分析平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慢于预计,主要系项目所需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的大数据中心场地购置工作受多重外部因素影响,实施周期延长。公司已完成相关场地的购置,目前尚处于装修设计阶段,导致该项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目的“场地购置和装修”环节的实施进度晚于规划。基于上述情况,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经综合评估与审慎研究,决定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7年4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不适用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不适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不适用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不适用整情况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0863.61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535.81万元,合计金额为11399.42万元,已于2022年9月置换。上述支出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7日出具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5657号专项报告进行鉴证。
置换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9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不适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6日、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情况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4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不适用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金额为19381.0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金额15381.08万元,向结构性存款40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无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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