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7证券简称:普蕊斯公告编号:2025-044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
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777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6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9502540股减至79004770股。
2、本次回购注销涉及人数为135人,回购价格为12.61元/股。
3、本次回购总金额为6276879.70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4、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16日,公司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
2022 年 9 月 17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2022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2年10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八)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2025年2月2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已于2025年
2月24日完成。
(十一)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对上述13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49.777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1、回购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9.777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数量为
37.869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数量为11.908万股。
2、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12.61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12.61元/股。
(三)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
6276879.70元。
三、验资及股份注销手续办理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4720 号)。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7月23日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本次变动前本次增本次变动后类别减数数量(股)比例(%)(股)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41836315.26%-49777036858614.67%
无限售条件股份7531890994.74%07531890995.33%
总计79502540100%-49777079004770100%
注: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特此公告。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