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金春卿自2022年9月9日起担任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25年3月14日离任。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通过出席相关会议及多渠道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经2022年9月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7月至1999年2月历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国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京大
学法学院校外导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苏州西交利物浦大学校外导师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涉外民商法和知识产权外部专家。1999年7月至今任方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本人已于2025年3月14日辞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1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
实义务和勤勉义务。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4日,本人应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会会议1次。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并得到及时反馈。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三)专门委员会参会及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设,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各专门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审阅专门委员会的材料。本人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运作,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1次。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
2其披露;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
见进行认真审阅,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度本人未有应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情形。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提名委员会1次。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公司基本情况,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发展和核心团队建设,发挥提名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资料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实地现场考察、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及时深入了解
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战略发展、规范经营、信息披露等事项提出合理建议。
(七)培训及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注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全面地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及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3(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
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4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多项重要议案的审议工作,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等。本人始终秉持着勤勉、审慎的态度,从公司战略发展、资金运用合理性、风险管控以及股东权益维护等多个角度出发,对每一项议案进行深入思考与权衡,力求为公司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其他说明
2025年度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
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对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已于2025年3月14日离任,在此向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团队表示诚挚的感谢,并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带领下,恪守规范治理的原则,实现更加稳健的发展势头!(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4(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金春卿
日期: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