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莱”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富士莱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9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8.3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0703.60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0313.5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04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
1年产720吨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扩建项目17000.0017000.00
2研发中心项目20000.0020000.00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
3信息化建设项目5000.005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25000.00
合计67000.0067000.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情况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4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720吨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扩建项目”投资总额由17000.00万
元调整为17955.01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保持不变,新增投资金额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同时对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同意对“研发中心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1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和终止“信息化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投入新募投项目“年产300吨特色原料药及CMO/CDMO研发一体化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1月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300吨特色原料药及CMO/CDMO研发一体化项目”拆分为“年产289吨特色原料药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常熟项目”)和“山东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富士莱(山东)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富士莱”)为“山东项目”的实施主体,“常熟项目”的实施主体仍为本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由江苏常熟调整为江苏常熟、山东枣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计划投入募集资金实际投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备注金额(调整后)入金额
1年产720吨医药中间体17955.0117000.0017000.00已结项
及原料药扩建项目
2研发中心项目20000.006509.036979.34已结项
3信息化建设项目5000.00221.18226.57已终止
4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25000.0025000.00已完成
5年产289吨特色原料药5000.004351.51360.67建设中
扩建项目
富士莱(山东)特色原
6料药及中间体25000.0020000.0014800.78建设中
CMO/CDMO建设项目
合计97955.0173081.7264367.35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调整后
1年产289吨特色原料药扩建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此次项目延期主要是由于在项目审查阶段需要对原厂房设施及生产线与现
行相关标准规范辨识,对不符合的内容提出改造方案,并向监管部门和各专业专家咨询论证,导致项目审查周期延长。为保障项目建成后的技术先进性、运行稳定性和长期效益,避免未来因标准滞后或系统不匹配导致更大的损失,公司本着对项目长远质量负责的态度,投入额外时间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和方案优化,延长了项目周期。
(三)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的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确保项目按本次调整后的计划实施。
四、重新论证部分募投项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年产289吨特色原料药扩建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市场需求持续增长,扩充产能势在必行
全球医药市场,尤其是慢性病(如糖尿病、肾病)治疗领域的需求稳定增长。
硫辛酸作为重要的医药中间体和保健品原料,全球市场规模预计将以6.3%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2027年将达到12.36亿美元。非奈利酮作为治疗与2型糖尿病相关慢性肾病的新型药物,拜耳公司预测其年销售额可达10亿美元,市场潜力巨大。
本项目通过扩建289吨特色原料药产能,能够及时抓住市场机遇,满足下游客户需求,避免因产能不足导致的市场份额流失。
2、优化产品结构,巩固和提升行业竞争地位本项目不仅扩大核心产品硫辛酸的产能,更引入了高附加值新品种非奈利酮原料药。此举有助于公司优化产品组合,从现有优势领域向更具技术壁垒和盈利前景的创新药原料药领域延伸,分散单一产品风险,增强抗市场波动能力。同时,通过对现有生产线的技术改造,实现副产品亚硫酸钠和聚合氯化铝的回收利用,符合国家绿色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的产业政策,能有效降低综合生产成本,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强化公司在特色原料药领域的成本优势和综合竞争力。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技术工艺成熟可靠,具备产业化实施基础
本项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为公司自主研发的成熟技术,其中硫辛酸系列产品生产工艺已稳定运行近二十年,并多次通过FDA、PMDA的检查,硫辛酸已经通过CEP认证。新增产品非奈利酮的生产工艺已完成中试和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技术路线清晰,关键参数可控。公司组建了经验丰富的研发和技术团队,能够为项目的顺利投产和稳定运行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生产流程采用DCS、SIS控制系统,并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如氯化、烷基化等)采用连续流生产技术,确保了生产过程的效率、安全与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2、依托现有厂区设施,建设条件优越且投资可控
本项目为现有厂区内的扩建工程,无需新征土地,可充分利用已有的厂房、公用工程(供电、供水、蒸汽、冷冻、消防、环保处理等)设施和行政管理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效应。
3、外部配套环境完善,政策与资源支持有力
项目所在地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江苏省高科技氟化学工业园)是专业的
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完备(实现“九通一平”),园区管理规范,在安全、环保、应急等方面拥有成熟的配套服务和监管体系,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评定为全国化工园区前20强。当地政府积极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导向。优越的外部环境为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结论经重新评估,本次项目延期对募投项目的预计收益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认为,“年产289吨特色原料药扩建项目”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战略,具备持续投资与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因此决定继续推进该募投项目的建设。
五、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289吨特色原料药扩建项目”进行延期,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项目实施的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年产289吨特色原料药扩建项目”进行延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避免造成资金和资源的浪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宽张仲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