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9证券简称:艾布鲁公告编号:2023-086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的特定股东熊燕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公司特定股东熊燕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特定股东熊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其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
1、股份减持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
2、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减持比例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
/股)(股)(%)
2023年6月
集中竞价交
熊燕15日-2023年15.8111713000.75易方式
12月14日
合计11713000.75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股数(股)股数(股)例(%)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48750003.1337037002.37熊燕
其中:无限售条48750003.1337037002.37件股份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
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以上股东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股份
数量未超过减持股份计划拟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前期已披露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特定股东熊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