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勤勉忠实地履行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认真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5055731043.6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355095599.8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42956780.43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0336475253.76元。
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能根据其议事规则行使职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积极
参与公司重要事项的决策过程,就涉及的融资授信、担保事项、财务报告等议案充分研究、审慎决策。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提请召开了2次股东会,所召开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按股东会的审议结果执行决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其专业职能,在《公司章程》和相关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
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2025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2次,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2025年4月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1.《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与2025
26日立董事专门会议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10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独1.《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月29日立董事专门会议议案》
(五)重点工作情况
1、积极推出股份回购方案,提振市场信心报告期内,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已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截至2025年5月22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8351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490292174股的1.60%,最高成交价为15.0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73元/股,回购总金额为102336952.05元(不含交易费用),此
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7835100股回购股份
的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90292174股变更为482457074股。
2、推进股权激励,吸纳留存优质人才
公司为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持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积极实施股权激励事项。
报告期内,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158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224.4949万份。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已行权数量为674990股,公司总股本由482457074股变更
为483132064股。
三、2026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要求,持续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履职的独立性与运作的规范性,忠实、勤勉、审慎地履行各项法定职责。
董事会将坚持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有效监督的基本原则,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保障。(一)加强战略引导作用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宏观环境与市场动态,结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在职责范围内对经营管理层的战略执行情况给予必要指导与支持。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审议重大经营事项等方式,促进公司发展方向与既定目标保持一致。
(二)持续优化治理机制
董事会将不断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强化各专门委员会职能发挥,促进治理结构规范运行。持续关注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通过履职监督推动相关机制不断完善,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同时,适时开展履职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履职能力和规范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董事会将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四)稳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
董事会将支持公司完善投资者沟通机制,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形式,依法合规开展投资者沟通工作,保持与各类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在沟通过程中注重传递公司长期价值理念,回应合理关切,增进市场认同,塑造规范、透明、负责任的上市公司形象。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