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0证券简称:格力博公告编号:2026-040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0: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3号公司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召集人: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寅先生
16、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6人,代表股份366614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3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747366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3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2人,代表股份91877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053%。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3人,代表股份11048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78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1人,代表股份108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9%。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184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7%;反对4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2权股份总数的0.1119%;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4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894%;反对4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185%;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21%。
该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459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7%;反对1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49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799%;反对1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15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1%。
该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139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3%;反对4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9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3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621%;反对4655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328%;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1%。
该议案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441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8%;反对16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1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416%;反对16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33%;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1%。
该议案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461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2%;反对1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1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156%;反对1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793%;弃权10000
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1%。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149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2%;反对4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4%;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0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305%;反对4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425%;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70%。
该议案审议通过。
(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关于公司董事长陈寅先生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720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90%;反对16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9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153%;反对16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524%;弃权10300
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23%。
关联股东陈寅(持有公司股份 19120332 股)、GLOBEHOLDINGS (HONG KONG) CO. LIMITED(持有公司股份
255598466 股,以下简称“GHHK”)回避表决。
该议案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董事 LEE LAWRENCE 先生 2025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567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56%;反对42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3%;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5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606%;反对42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201%;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3%。
关联股东 GHHK(持有公司股份 255598466 股)回避表决。
该议案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职工董事庄建清先生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173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8%;反对4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4%;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4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6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118%;反对4304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559%;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23%。
该议案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董事宋琼丽女士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52901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6%;反对4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0%;弃权10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1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124%;反对4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559%;弃权10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17%。
关联股东駿馬企業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0790870股)回避表决。
该议案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海峙女士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164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1%;反对4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4%;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4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7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248%;反对4304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559%;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3%。
该议案审议通过。
6、《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肖波先生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164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1%;反对4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4%;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4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248%;反对4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559%;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3%。
该议案审议通过。
7、《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徐翔先生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164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1%;反对4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4%;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4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248%;反对4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559%;弃权20100
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3%。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会上就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作了说明。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56681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6%;反对1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8%;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49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256%;反对1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693%;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1%。
关联股东駿馬企業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0790870股)回避表决。
该议案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459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7%;反对1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49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799%;反对144900股,占出席
9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15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1%。
该议案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456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0%;反对1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47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264%;反对1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685%;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1%。
该议案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105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2%;反对48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7%;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6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571%;反对48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168%;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10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61%。
该议案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449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1%;反对1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40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929%;反对1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150%;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21%。
该议案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444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6%;反对1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弃权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4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950%;反对1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413%;弃权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36%。
该议案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拟为公司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
11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1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088%;反对4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982%;弃权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1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088%;反对4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982%;弃权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30%。
关联股东陈寅(持有公司股份 19120332 股)、GHHK(持有公司股份255598466股)、駿馬企業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0790870股)回避表决。
该议案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459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8%;反对1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0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980%;反对1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099%;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21%。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
12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陈寅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27482186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62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10306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83%。
根据表决结果,陈寅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选举 LEE LAWRENCE 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27481736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60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9856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09%。
根据表决结果,LEE LAWRENCE 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3、选举宋琼丽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27481585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60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9706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50%。
根据表决结果,宋琼丽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十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任海峙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27481595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60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
13选举票数9716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7940%。
根据表决结果,任海峙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2、选举肖波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27481596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60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9716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43%。
根据表决结果,肖波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3、选举徐翔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27481750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60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9870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40%。
根据表决结果,徐翔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陈复安、祁慧
3、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4四、备查文件
1、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