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0证券简称:格力博公告编号:2026-042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公司2026年第四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陈寅先生(董事长)、LEE LAWRENCE先生、宋琼丽女士
2、职工代表董事:庄建清先生
3、独立董事:任海峙女士、肖波先生、徐翔先生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3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寅先生现任格力博董事长、总经理。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有利于缩短决策链条、提高经营效率,保障战略制定与执行高度一致,在公司快速发展阶段具备合理性。为保持公司独立性,通过完善公司章程、明确职权划分、强化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监督作用、严格落实人员、资产、财务、
机构、业务“五独立”、规范关联交易、健全内控与信息披露制度等措施,形成有效制衡,防范权力集中带来的治理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委员:肖波(主任委员)、任海峙、陈寅
2、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海峙(主任委员)、肖波、LEE
LAWRENCE 、宋琼丽、徐翔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徐翔(主任委员)、肖波、庄建清
4、战略委员会委员:陈寅(主任委员)、LEE LAWRENCE、徐翔
2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任海峙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一)基本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
情况如下:
1、总经理:陈寅先生
2、副总经理:庄建清先生
3、财务负责人(代行):陈寅先生
4、董事会秘书:李一睿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王青女士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3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情况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徐友涛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徐友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其辞任财务负责人职务后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平稳、有序运行,在公司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前,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寅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财务负责人离任暨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一睿、王青
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6号车事业部
电话:0519-89805880
传真:0519-89800520
邮箱:ir@globetools.com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4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1、陈寅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非永居),硕士学历。1997年9月至1999年11月,任上海比欧西气体有限公司产品经理;1999年11月至2003年7月任上海星杰克企业有
限公司(后更名为“华特麦尔工具(上海)有限公司”,现名称“戈洛宝工具(上海)有限公司”)电动工具部总经理;2001年6月至2003年7月,任上海星杰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电动工具部总经理、董事;
2003年7月至2004年5月,任芬兰Fiskars集团公司亚太采购中心总经理。2009年10月至2016年1月,任常州格力博工具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GLOBE HOLDINGS (HONG KONG) CO.LIMITED董事,格力博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寅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120332股,并通过GLOBE HOLDINGS(HONG KONG)CO. LIMITED、平证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外币资金结汇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7013866股,合计有276134198股。陈寅担任公司控股股东
GLOBE HOLDINGS (HONG KONG) CO. LIMITED的董事,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5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
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LEE LAWRENCE先生,1964年出生,英国国籍,硕士学历。1987年7月至1989年3月,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助理研究员;1989年4月至1992年9月,任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合作研究员;自
1992年开始从事企业财务管理,先后在多家企业担任内部审计师、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等。现任Wison Engineering Services Co. Ltd.(中文名“惠生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优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GLOBE HOLDINGS (HONG KONG) CO.LIMITED董事,格力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LEE LAWRENCE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5000股,担任公司控股股东GLOBE HOLDINGS (HONG KONG)
CO. LIMITED的董事。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3、宋琼丽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2年6月至2005年8月,任海尔集团公司物流事业部会计主管;2005年8月至2006年3月,任青岛中达燕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会计主管。现任安德烈斯蒂尔动力工具(青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格力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琼丽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宋琼丽女士经公司 5%以上股东 ZAMA CORPORATION LIMITED 提名并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选举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宋琼丽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
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庄建清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9年7月至1993年4月,任南京化学工业公司工程师;
1993年4月至2001年2月,任江苏特灵电制冷机有限公司品质总监兼
质保工程师;2001年2月至2011年10月,任百得(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监;2011年10月至2015年8月,任浙江史密斯医学仪器有限
7公司运营与研发高级总监;2015年8月至2017年2月,任上海逸思医
疗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副总裁。现任格力博副总经理、职工代表董事、高级运营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庄建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
庄建清先生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简历
1、任海峙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22年8月至2025年2月,任江苏常荣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2025年9月,任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月至2025年9月,任上海观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格力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海峙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82023年8月,曾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不影响其任职资格,除此之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其他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肖波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9年2月至2025年5月,任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立润税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侃拓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格力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9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徐翔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理学博士。2010年9月至2013年7月,任浙江大学/密歇根州立大学数学系博士后;2013年8月至2015年4月,任浙江大学数学特聘研究员。现任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数学研究员(百人计划),格力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0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董事会秘书
李一睿先生,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8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高级经理;2011年12月至2013年8月,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经理;2013年9月至2025年10月,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现任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一睿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一睿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李一睿先生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证券事务代表
王青女士,199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7月至2020年4月,历任常州第六元素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信息披露负责人;2020年4月至今,
11任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青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青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49股。
王青女士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