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工精密
股票代码:301261
信息披露义务人: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
心企业办公区C栋106室-00051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国投金融大厦20层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降低
签署日期:2026 年 11 月 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 .................................................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本报告书 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京津冀基金 指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恒工精密/上市公司/公司 指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权益变动 指 本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企注册地址
业办公区 C栋 106室-00051
成立日期 2017年 09月 20日
经营期限 2017年 09月 20日至 2027年 09月 20日
认缴出资额 671790 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600MA0939HK85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2号国投金融大厦 20 层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经营范围 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主要负责人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执行事务合伙
朱国光 男 中国 中国 否人委派代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纳科诺尔(股票代码:920522.BJ)
6.00%的股份;持轩竹生物(股票代码:2575.HK)13.52%的股份,其一致行动人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持轩竹生物 4.51%的股份,二者合计持股
18.03%;持交控科技(股票代码:688015.SH)1.85%的股份,其一致行动人先进
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持交控科技 3.71%的股份,二者合计持股5.5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减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 2026年 9月 1日披露了《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京津冀基金
拟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0546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指截至恒工精密 2026年 9月 1日披露《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0546823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恒工精密股份 61222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048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恒工精密股份 5273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6年 10月 20日至 2026年 11月 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848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48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京津冀基金 6122245 5.80482% 5273405 4.9999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26 年 11 月 6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河北省邯郸市公司
股票简称 恒工精密 股票代码 301261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有限合伙) 地址 号国投金融大厦20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6122245股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5.80482%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持股数量:5273405股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比例:4.99999%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848840股
变动比例:减少0.80483%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1月6日
股份变动时间及方式 方式:集中竞价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是 □ 否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1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48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483%。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不适用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26 年 11 月 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