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1证券简称:恒工精密公告编号:2026-018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信
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持有本公司股份665247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57%)的股东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津冀基金”)
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6367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京津冀基金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9168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京津冀基金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4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
近日,公司收到了京津冀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京津冀基金减持计划期限已于2026年5月5日届满,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减持均价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比例(%)(元/股)(股)京津冀产业协同发集中竞价2026年2月10日
展投资基和大宗交-2026年4月30日76.9715506001.76
金(有限合易(窗口期不减持)
伙)
以上减持的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京津冀基金减持上述股份的价格区间为72.00元/股~93.45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数量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数量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股数(股)股数(股)例例
京津冀产业合计持有股份66524717.57%51018715.80%
协同发展投其中:无限售条
66524717.57%51018715.80%资基金(有件股份限合伙)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公司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最低减持价格、最
高减持数量的相关承诺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可根据需要减持股票,并将配合发行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减持计划。本企业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
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合法合规减持。
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后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本承诺约束。如《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4、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京津冀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