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1证券简称:恒工精密公告编号:2025-053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东柳大街510号邯银大厦东楼
9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志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79932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837%。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数5048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4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8人,代表股份数75056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98%。
2、出席会议中小股东的总体情况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98人,代表股份数为21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8%。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数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7人,代表股份数21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7%。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983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9%;反对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20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803%;反对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97%;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0%。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989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反对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2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68%;反对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99%;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3%。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2.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989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反对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2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68%;反对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99%;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3%。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2.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977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反对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19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338%;反对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29%;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33%。
表决结果:通过。
2.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988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2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68%;反对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9%;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3%。
表决结果:通过。
2.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978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5%;反对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1%;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19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938%;反对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29%;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3%。
表决结果:通过。
2.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989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反对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2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68%;反对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99%;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3%。
表决结果:通过。
2.0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988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2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68%;反对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99%;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33%。
表决结果:通过。
2.0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989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反对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2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68%;反对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99%;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3%。
表决结果:通过。
2.0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988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2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68%;反对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99%;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33%。表决结果:通过。
2.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988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2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68%;反对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99%;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33%。
表决结果:通过。
2.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988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2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68%;反对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99%;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3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988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2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68%;反对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99%;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3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张明律师、张博钦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