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3证券简称:泰恩康公告编号:2025-063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
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泰山北路万吉南二街 8 号 A幢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郑汉杰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6人,代表股份183742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9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45948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6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4人,代表股份291477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15%。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254975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985118股,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数量为2999345股,上述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20513037股,下同。)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4人,代表股份291477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4人,代表股份291477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15%。
3、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3687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0%;反对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092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6%;反对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6%;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8%。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3650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7%;反对56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
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055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32%;反对56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0%;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8%。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3658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1%;反对56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
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063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0%;反对56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0%;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83658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1%;反对56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
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063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0%;反对56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0%;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
表决结果:通过。
2.04《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3658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1%;反对56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
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063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0%;反对56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0%;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
表决结果:通过。
2.05《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3659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7%;反对56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
弃权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064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44%;反对56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0%;弃权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6%。表决结果:通过。
2.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3658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1%;反对56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
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063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0%;反对56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0%;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
表决结果:通过。
2.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3658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1%;反对56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
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063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0%;反对56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0%;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
表决结果:通过。
2.0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3654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1%;反对60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
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059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9%;反对60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1%;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
表决结果:通过。
2.09《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3650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7%;反对64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3%;
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055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32%;反对64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8%;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
表决结果:通过。
2.10《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3654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1%;反对60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
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059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9%;反对60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1%;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
表决结果:通过。
2.1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3658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1%;反对56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
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063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0%;反对56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0%;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
表决结果:通过。
2.12《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3695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4%;反对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100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4%;反对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6%;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韵雯、李德齐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
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