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3证券简称:泰恩康公告编号:2026-034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现将本报告期内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2025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749.98万元,具体如下表:
类别项目本期金额(万元)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84.63信用减值损失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0.45
小计205.08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524.15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0.76
小计544.91
合计749.98
注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
31日,以上计提的资产减值金额损失以正数填列。
注2:本公告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本公司基于客户类别、账龄等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应收直销客户组合应收直销客户的应收款项应收经销客户组合应收经销客户的应收款项
对于划分为应收直销客户组合及应收经销客户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两类客户类型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分别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按照应收账款入账日期至资产负债表日的时间确认账龄。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账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账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准备。
2、其他应收款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本公司基于其他应收款交易对手关系、款项性质等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保证金、押金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往来款及其他
其他应收款组合5应收出口退税款、并表方往来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按照入账日期至资产负债表日的时间确认账龄。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其他应收款(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其他应收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对于产成品、发出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
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来确定材料的
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4、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减值,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
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
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49.98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749.98万元,并相应减少所有者权益749.98万元(不考虑所得税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客观的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