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证券代码:301265证券简称:华新科技公告编号:2026-033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的
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
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下午15:00。
2、会议地点: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4号
3-9号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兼总经理王建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497094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16.7021%。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6人,代表股份63963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9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561058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512%。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6人,代表股份63963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6人,代表股份63963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91%。
(4)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
下决议:
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098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7%;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同意6389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1%;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2%。
表决结果: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2.0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075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8%;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5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47%;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8%;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5%。
表决结果:通过
3.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097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9%;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88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5%;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
表决结果:通过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4.0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083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5%;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73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51%;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4%;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5%。
表决结果:通过
5.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095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9%;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85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27%;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4%;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四、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事务所关于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