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5证券简称:华新科技公告编号:2026-058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3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均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2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75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24%;按回购金额下限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2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
份数量约为1875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3)。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近日,公司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3、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
4、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
5、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1年。
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放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融资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金额以实际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