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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邦新材: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6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266证券简称:宇邦新材公告编号:2024-021

债券代码:123224债券简称:宇邦转债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1266证券简称:宇邦新材

2、债券代码:123224债券简称:宇邦转债

3、转股价格:52.90元/股

4、转股期限:2024年3月25日至2029年9月18日5、根据《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4月16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44.97元/股),预计可能触发“宇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1号)同意,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50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088896.2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3]B082 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债于2023年10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宇邦转债”,债券代码“123224”。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

日(2023年9月25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3月25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9年9月18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调整情况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2.90元/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说明

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4月16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44.97元/股),预计可能触发“宇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

应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宇邦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可查阅公司于2023年9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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