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5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任职期间内的1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6次,本人亲自列席股东大会6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与事前认可意见
2023年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人审慎审议了
各项董事会议案,对以下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与事前认可意见: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日期发表意见情况《关于公司与安徽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
第三届董事会
12023/1/18员会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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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次会议报告>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第三届董事会
32023/3/2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第十四次会议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
42023/4/24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十六次会议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第三届董事会
52023/6/20金的议案》
第十八次会议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62023/6/26《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第十九次会议票的议案》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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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次会议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8第二十一次会2023/8/28票的议案》
议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9第二十二次会2023/9/14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10第二十三次会2023/10/25议案》
议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
11第二十四次会2023/10/30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共主持召开4次会议,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事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本人还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途径及时获悉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对我们提出的建议能够及时落实,为我们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吕成英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