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规定和要求,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创立于2013年9月18日,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张彩斌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59名、注册会计师349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68人。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要求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2024年4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多种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审计总体情况、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提请治理层关注事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
(三)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
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地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
坚持以公允、客观地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



